为什么独裁者都有巫师的气质?
一集看懂中国文化缺乏超越性的根本原因|中国历史|心理|哲学|自我成长|
大家好,我是Anthony,欢迎来到我的频道。关于苦难崇拜这个话题,我们已经发了2期视频了。上期视频,我们主要是从毛泽东的青年时的思想,来寻找20世纪中国社会苦难崇拜的根源。当时我们说到,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就认为,吃苦不仅能够磨练一个人的意志,激发潜能,还具有融入集体,克服小我的崇高的道德价值,当然这种思维方式也并非毛的创造。在8月4日的那期视频里,我们也提到,苦难崇拜其实是一种巫术思维的体现。那么这期视频,我们从一个更深的视角,也就是从宗教和哲学的角度,来探讨一下中国文化是如何看待苦难的。
在前两期视频发布后,我发现很多人会将毛泽东的思维方式归结为苏联或俄国文化的输入,这当然有合理的一面,但也应该看到,中国和俄国早在接触马克思主义之前,其实就有着浓厚的崇拜苦难的土壤。我们知道, 俄罗斯传统的东正教教育是出了名的呆板苛刻,压抑人性,宗教学校追求以残酷自虐的禁欲主义来培养学生的虔诚,这极易培养一种憎恨自由的暴戾观念和狭隘的复仇思想,而这种思想又鲜明地体现在俄国左派的激进和偏执上,表面上看,俄国东正教的一神论与后来唯物主义无神论格格不入,但他们反对宗教时也仍然带着宗教的烙印,那就是唯我独尊,拒绝修正,包容性差。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这种唯物主义,当然也包括中国的唯物主义,其底色是绝望而虚无的。这与毛泽东,洪秀全对儒家的仇恨有类似之处。中俄两国的这种相似性,或许才是他们在20世纪选择相似道路的深层原因。
那么中国文化是怎样看待苦难的呢?我们说,关于苦难可以磨练意志,其实在中国文化中有着极其深厚的传统。人们最耳熟能详的恐怕是孟子的那段教导。在《孟子·告子下》里,孟子首先列举了六个名人发迹的故事:
舜在田地里干活的时候被启用,最后当了领袖;傅越在筑墙时被提拔,做了殷商的高官;胶鬲在海边捕鱼晒盐时被任用;管夷吾在监狱之中被提拔,最后辅佐齐桓公称霸;孙叔敖在海边被重用;百里奚本来被当作奴隶贩卖,却被秦穆公赎回并提拔,最后做了高官。这六个人从身份低微到声名显赫,其中的缘由何在?孟子就总结了这其中的道理: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段话的意思是:上天要将重任降临在一个人身上,必定要使他筋骨劳累、忍饥挨饿、受尽困苦,这样他才能够磨炼意志,培养和提升自己原先不具有的能力。后面孟子又说了: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这个意思就是说,人只有在内心忧困的情况下才能奋起。
这段话几乎可以看作中国社会苦难崇拜的理论基础。在中国文化中,将苦难与成功建立直接联系几乎成了人们的一种思维定式。谈起名人,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苦难史”:勾践卧薪尝胆,韩信受胯下之辱,孙膑遭受酷刑,匡衡凿壁偷光。
这种思维使得人们在看待外国人的成长经历时也常常脱离不了苦难叙事,如小学课本里宣传爱迪生小时候被列车员打到耳聋;霍金身患重病却坚持思考科学;爱因斯坦小时候因为板凳坐不好而被羞辱。这些故事的不少情节是可疑的甚至是杜撰的,但都有一个“必先苦其心志方能成功”的线索贯穿其中。
在“苦难成功学”的观点看来,苦难可以带来坚定的信心、超凡的才智和高尚的道德操守,而安乐则会导致一个人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既然苦难有这么多好处,而安乐有这么多坏处,那么人为地制造苦难去“鞭策”“磨砺”一个人,在理论上也是可行的,甚至是用心良苦的。
不过,我们仔细想想孟子的这些话就会心存怀疑。孟子举的这六个人的例子,说白了其实都是一类故事,就是一个落魄的人得到了领导的赏识而掌握大权。但这六个例子是如何能说明一个人必须经历困苦才能发迹成功的道理的呢?孟子强调的是“必先苦其心智”,也就是说苦难是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我看不出这种因果关系。实际上,孙叔敖,管仲,百里奚这些人之所以能拥有治国的能力,首先不是因为他们遭受了苦难,不是因为他们在苦难中突然顿悟开窍了,而是因为他们原先就是贵族或者统治阶级的一员,本身就有接触政治和管理国家的经验,只是因为政治斗争失败而暂时沦为底层。在当时有很多遭受更多苦难的人就只是单纯受苦而已,他们的命运没有任何改变。
更为常见的情况是,苦难经常使一个人的心智变得扭曲,冷酷,麻木。世界上的很多独裁者,在早年都经历了某种创伤,比如萨达姆,斯大林,波尔布特等等,这种痛苦的确使他们在日后的斗争中变得更加心狠手辣,从而成功掌握政治权力。然而这只是一种专制社会的成功经验,在一个扭曲的社会体制内,冷酷无情,缺乏同理心的人在某些时候更容易成功,但这只能说明他们的人格也和这个社会一样扭曲。更重要的是,以能否掌握政治权力作为评判成功与否的标准,也确实太狭隘和单调了。
比如勾践卧薪尝胆打败吴国的故事,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中一个著名的励志神话。勾践对自己非常狠,对越国人那就更狠了,对此我们在2月25日的这期视频里有过讨论。蒲松龄也写过一副著名的自勉联:“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似乎是由于勾践自虐式的吃苦,连上天都在帮助他,只靠三千人就打败了吴国。但现代吴越史研究指出,越国打败吴国动用的军队有近5万人,且最大的幕后策划者是楚国,越国的上层文官基本都是楚国人,而且越国攻打吴国的主力也是楚国军队。可以说,楚国不但出钱出顾问,还直接借给越国大量士兵。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勾践能在短短十二年里能迅速复仇,如果没有楚国的支持和操纵,勾践就是再逼越国人生孩子,也拉不出这么多能作战的士兵。战后的越国也是损失惨重,元气大伤,而楚国则占有了灭吴后的大部分胜利果实。勾践虽然非常愤怒但也只能认怂,后来越国也被楚国所灭。从这个角度上说,勾践的励志故事,就和我们之前说过宋濂的苦学故事一样,都非常荒谬和虚无,勾践只不过当了一次权力的工具人。
中国历史上的很多励志故事都是这样,不论是孟子说的”天降大任”,还是卧薪尝胆,胯下之辱等等,都是以日后的掌权和发迹来论证早年遭受苦难的合理性的。然而,如果把人的心智和人格的健全程度作为最终的衡量标准,那么苦难带给一个人的往往更多的是害处。心理学告诉我们,创伤会唤起淹没性的痛苦感受,使得大脑中调节语言和记忆的神经装置难以发挥作用。PTSD患者常常感到内心被模糊的情绪,混乱的感受和莫名的冲动所吞没,他们没有办法对这些破碎的感受体验赋予意义,更不用孟子说的那样“增益其所不能了”。其实,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能发现苦难崇拜的荒谬之处:苦难使人成长,这只能说是一种理想和期待,一种美好的愿望,而不是现实,虽然总有少数人能够从苦难中反思并且走出来,但即使没有苦难,一个人也同样会反思,而且可以反思得更多、更好。如果苦难真的能够使人成长,那么受苦最多的人就应该是最聪明的,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我们上面讨论了很多苦难崇拜的非理性,这种苦难崇拜,用好听的话说叫忧患意识,这常常被认为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优良美德。那么,为什么中国社会能够形成这种苦难崇拜的文化呢?这当然是一个非常宏大且复杂的话题。在我看来,这与中国文化缺乏超越性和精神性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说,人类常常生活在各种忧虑,恐惧和痛苦中,因而会渴望得到拯救。因此,宗教是以现世和彼世,此岸和彼岸的对立为前提的,一个宗教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要解释为什么世间有如此多的苦难,罪恶,以及人是怎样获得拯救和解脱的。马克斯·韦伯认为,以希腊精神为源头的西方宗教,在推动人的理性化方面要高于东方宗教。就是因为西方宗教建立了形而上学的救赎论,基督教哲学认为,世界是有秩序和目的的,所有的存在都有意义和归宿,但苦难和罪恶似乎与这种预设相悖,因此必须要有一个超验的,绝对的存在者来赋予一切以意义,比如末日审判就是为善恶提供一个普遍和终极的标准。否则,苦难和罪恶就会被视为毫无意义的随机事件,善恶问题就会陷入相对主义,主观主义,谁有权力谁说的算,丧失了起码的尺度。比如中国的很多不正义的事情,都被说成是罪在当代,功在千秋,客观上推动了某某历史进程等等。
西方宗教对超越性的一神崇拜来源于希腊哲学,无论是巴门尼德的“存在”,还是柏拉图的至善至美的神,还是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推动者,都启发了后来的西方宗教去构建一个超越于物质世界,自然世界之上的精神世界。由于这种精神世界是建立在希腊哲学的严密论证之上,因此它不仅不会被世俗世界所否定,反而能够容纳和诠释世俗世界,使人在面对现实中的恶时,不至于陷入虚无,麻木,精神胜利法,或者陷入非理性的迷狂和对巫术的迷恋,而是能够保持一贯和连续的自我意识。
相比之下,中国文化就非常缺乏这种超越性和精神性。在中国文化中,看不到世俗与超验世界的紧张对立。儒家的天和天道并非西方宗教中的上帝,而是与世俗的统治秩序完全合一的东西,人的终极价值就在于适应和融入集体,在朝廷或体制内谋求一个地位,不存在能为个人精神保留一个独立于集体之外的空间。在面对现世的既定秩序时,儒家强调的是去适应现实,所谓“不怨天,不尤人”,而不是驾驭和改造现实。儒家将一切尚不能理解和无法把握的因素,都归结为“天命”,“天道”,并从命运的观点对其作出含混的解释。这就导致了一旦一个人被君王或者权力秩序代表的天道所抛弃,他就会陷入丧失自尊,自轻自贱的痛苦处境,他的苦难得不到任何精神上的救赎,除非他去当一个隐士,而他也没有能力去质疑和否定世俗权力本身的合理性。在中国文化里,一个人的尊严与他的世俗成就完全绑定,这就使得他要洗刷苦难所带给自己的耻辱感和卑微感,就只能通过努力获得更大的世俗成功,地位和权力。而在仍然受苦,尚未翻身逆袭的情况下,就只好想象苦难中存在着某种神奇的超自然力量,“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苦心人,天不负”等等,其实都是希望自身所遭遇的苦难能够为日后的发迹和成功作铺垫,这非常类似于一种巫术思维。
在许多古老的文化中,自我折磨和承受痛苦被认为是一种获取超自然力量或神圣认可的途径。例如,一些部落的仪式包括自我鞭打、刺穿皮肤或其他形式的自我伤害,目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纯洁或者获得神灵的保护。这些行为背后的逻辑是,通过极端的痛苦和牺牲,可以获得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或精神上的净化。例如,在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盛行着活人献祭的传统,阿兹特克人认为,活人的鲜血可以取悦神灵,保佑自己在战争中取胜。玛雅文明也有类似的习俗和仪式,对于玛雅人来说,血腥的仪式是贵族与神交流的方式,玛雅人习惯通过用尖锐物体刺穿身体给人放血来引发精神上的恍惚状态,或是用这种方式向神表现自己的虔诚。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古代中国的求雨仪式中,如《宋史》记载,儒学大师朱熹看到南康地区久旱无雨,便将自己的衣服脱去,在烈日中暴晒以祈祷各路神仙降雨,这种仪式是照搬了上古时期酋长或巫师的操作。在上古时期,当巫师以通常的法术求雨没有效果时,便要采用自曝、自焚、自残等更加激烈的方式求雨。殷商的开国君主成汤也有通过自焚祭天来求雨的打算,《搜神记》记载,孙策将于吉绑缚在地上,使他在烈日下曝光并求雨。
我们说,巫术思维的主要特点就是主客体未分化,个体在认知上未能清晰区分作为主体的自我和作为客体的外界。在这种状态下,个体倾向于将自己的意图和情感投射到外界物体或事件上,认为它们与自己的心理状态有直接联系,所谓吃苦就能获得上天的帮助,这是缺乏逻辑检验的,但主客体未分化的人往往缺乏证伪意识,也缺乏对因果关系的逻辑推理能力,而往往基于象征性的联想去把握事物,思维中充斥着大量神秘的、巫术的、情绪的、传统的力量,总之是不可计算,不能由人控制的因素起作用。而这极易导致人对主观力量的迷信。正如秦晖在《田园诗与狂想曲》一书中所说:
他们不能完全认识到自己是一个与周围自然界有别的主体,社会关系的不发展使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把自己看作对象世界的一部分,从而在认识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主客体互渗。
在主客体未分化的人看来,万物与自我处于一种神秘的互相渗透的氛围中,因此他并不能清楚意识到自己是独立于客体的主体,他不能分清楚哪些是自我的,哪些是客观事物的,他与客观事物的关系就不是他去能动地认识、思考客观事物的属性,而是试图通过忍受痛苦来向上天表明自己的诚意和决心,并期待奇迹的发生。当然,孟子的思维方式与巫术思维并不能完全等同,但就“通过吃苦来获得实际力量”这一点而言,的确是非常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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